潘亚岚

发布时间:2023-04-07 来源:

潘亚岚2.jpg

  省政协委员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

  要完善劳动法规体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明确新就业形态的法律性质和内涵,尽快补齐新就业形态的政策短板,实现劳动法对灵活用工形式的认可与规制,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,以劳动者和企业的“经济事实关联性”作为对劳动者身份认定的法律补充。

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1999-2023 Zjol.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