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新方案

发布时间:2020-04-17 来源:浙报融媒体

  近日,浙江省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2020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》。《方案》明确了2020年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目标,鼓励在农村商场、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,要求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机制等。随小编详细了解~

  《方案》要求到2020年底,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“零增长”,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,全省设区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5%以上,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0个,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536个;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%以上、资源化利用率达90%以上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。

  鼓励在农村商场、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

  建立健全“分类投放要定时、分类收集要定人、分类运输要定车、分类处理要定位”的“四分四定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,有害垃圾由专业营运公司收运处置。

  完善农村回收站点,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回收站(点)或每2000户设置1个回收站(点);鼓励在农村商场、农村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,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%以上,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5%以上。

  在偏远农村实现易腐垃圾就近、就地处理

  在偏远农村推广应用就地处置设施,实现易腐垃圾就近、就地处理,做到源头减量。促进农村再生资源循环利用,支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,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0%以上。

  开展脏乱差整治

 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,整治农村脏乱差,整治乱扔乱丢、乱堆乱放、乱涂乱贴、乱拉乱接等。

  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机制

  按照“谁污染,谁付费”原则,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,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机制,鼓励以乡镇为主体试点农村垃圾“多产生、多付费,分类好、少付费”制度。

  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填埋场清零

  全面排查清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填埋场,并进行污染状况检测,制定治理方案,全面完成整治。

  开展站点星级评定

  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评定,促进处理设施规范运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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